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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媒体审判恰好代表了绝大多数民众的意愿

2014-10-19 14:03 作者:侠客 来源:未知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 我们更应该注意到的是,我国目前的被冠以“舆论审判”的所谓“舆论不理性”,其实并非真正的“舆论审判”,而不过是基于逻辑自洽性和常识对司法裁判的合理怀疑 摘要:媒体监督是一把双刃剑,能推动案件走向公正,

我们更应该注意到的是,我国目前的被冠以“舆论审判”的所谓“舆论不理性”,其实并非真正的“舆论审判”,而不过是基于逻辑自洽性和常识对司法裁判的合理怀疑

摘要:媒体监督是一把双刃剑,能推动案件走向公正,但也可能促使案件的判决出现问题现在,在报道事件时立场鲜明,往往站在当事人的一方的角度分析问题,结果就极有可能不了解事件的真像,听取一面之词,误导大众法律尊重事实,大众舆论则大多同情弱者,这种现象引起法不容情的假象,使很多民众对法律产生了厌恶,认为法太残酷,不讲人道

近几年各地发生的地区性事件都不同程度地打上了网络的烙印曾经的 “孙志刚案”、“安徽阜阳劣质奶粉案”、“彭宇案” 等众多事件中,媒体舆论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一样都是我们无法否认的媒体对司法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到底是好是坏,却又引起了人们新一轮的辩论有人说,司法机关接受媒体的监督本来就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媒体只是运用自己的优势,集中广大群众的意见,督促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充分体现民主;也有人说这是一种媒体干涉司法的行为,是媒体的审判,典型的就是许霆案的重新判决,这是媒体的胜利,是“媒体审判”的结果

【xzbu】郑重

笔者以为媒体监督是一把双刃剑,能推动案件走向公正,但也可能促使案件的判决出现问题这并非指新闻会直接对法院产生压力,而是指它会通过领导人和舆论对法院产生压力而且,很多媒体,在报道事件时立场鲜明,往往站在当事人的一方的角度分析问题,结果就极有可能不了解事件的真像,听取一面之词,误导大众法律尊重事实,大众舆论则大多同情弱者,这种现象引起法不容情的假象,使很多民众对法律产生了厌恶,认为法太残酷,不讲人道所以,媒体应该回归媒体本身的一种特性,就是报道任何一个事情时,应该尽量追求一种价值中立的立场,不要提前对一个事情下出结论虽然传媒对司法的监督有助于维护司法官的操守,发现错案冤情,防止司法腐败但是,这并不表示媒体可以无所顾忌地介入司法领域,甚至影响司法活动的独立开展否则,传媒非但起不到监督司法、促进司法公正的目的,反而会由于过度干预而导致司法公正的沦丧同样,司法部门也不能随惫剥夺媒体的监督权,将正当的新闻采访拒之门外在我国还未出台专门的新闻法之前,设定、厘析这些规则就成为契合传媒和司法之间关系的首要任务在法治社会中,司法独立是审判公正的基

从法理上讲,秉承着司法独立理念的法官,其并无接受媒体采访的义务,其与公众的“交流与沟通”主要而且也只能通过公开的裁判文书,通过其中的推理和说理过程来和公众进行“神交”在这个意义上,司法机关通过新闻发言人的庇佑,让本应保持低调和谨慎的法官“躲藏”在案件之中,无疑是对司法独立原则的一种具体细化,值得肯定 力戒“舆论审判”固然值得赞赏,但我们却不能狭隘地理解“舆论审判”真实的“舆论审判”是媒体在歪曲案件事实或者曲解法律含义的前提下,通过社会舆论对案件审判施加压力,从而左右审判结果的“非理性舆论”,而对于那些公正和客观的报道,无论如何都不能以防范“舆论审判”的理由来加以剥夺在以裁判文书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司法公开,并没有按照相应的规定落到实处时,仅就事实而言,媒体的报道也是“雾里看花”,遑论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客观与公正 因此,消除“舆论审判”不能仅仅规范媒体,更重要的是法院在司法公开上做足文章更确切地说,只有在司法公开的前提下,“舆

本前提,而新闻媒体对涉诉案件的采访报道属于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这一基本权利两种不同的价值判断分属不同的理念,但应是并行不悖,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越来越活跃的时代,是一个司法对社会的调整愈来愈强有力的时代时代要求媒体与司法既要各就各位,同时又要互相沟通,媒体应该既坚持及时、准确表达民意,也要保持清醒的角色自律意识法院既要坚持审判的独立性,也要坚持司法的开放性、回应性,对媒体的批评建议冷静分析,合理采纳实现两者从无序到有序的良性互动,这对于现代民主法治社会的建设至关重要

论审判”才会有现实的意义以及规范的必要,单向度地苛责媒体非但不能消除“舆论审判”,反倒使得媒体对司法独立性本身是否藏污纳垢产生合理的怀疑,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法治的严重错位

“媒体预测审判结果”,即通俗意义上的所谓“媒体审判”会产生什么消极影响?是不是会给当事法院造成一定压力进而左右审判结果?“媒体审判”为什么会给当事法院造成压力?为什么能够左右审判结果?有没有详实的数据作证?左右审判结果的是“媒体宣判”还是另有他因?这些都是尚待论证的 如果“媒体审判”恰好代表了绝大多数民众的意愿,而当事法院又在说不清道不明的因素左右下审判,岂能没压力?来自民众的压力,检验的是法院对案件审判的公正度、公平度对司法体系而言,无疑是最好的监督,虽然这种压力极有可能影响到法院的审判结果 当然,也有可能因“民意”而导致领导指示法院依民意而行之但这不是民意之错,也不是媒体之错如果法院足够的独立,何必害怕被左右审判结果呢? 如果“预测”不能恰好代表民意,这种“预测”又何来让当事法院感到压力的力量呢?没有压力又何来影响进而左右审判结果? 可见,左右审判结果的关键不是“媒体”如果法院足够独立,能够最大程度上公开化、透明化,有最广泛的监督,又何必畏惧“媒体审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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